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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

  2014年,马鞍山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0.6万人,其中市辖区参保人数31.8万人、当涂县6.1万人、和县6.7万人、含山县6万人,参保率达到98%,基本实现应保尽保,完成省目标任务(50万人)的101.2%。

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的实施,为参保居民特别是患有重大疾病者减轻了经济负担,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。

  “参加医保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,减轻了一些家庭负担,也打消了生病看不起的顾虑”,4月8日在霍里街道万家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,因感冒正在打点滴的曹广云说。这次她看病共花费190元,报销了90元,自己只需要支付100元就可以了。

  据悉,马鞍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8万元,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.4倍。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70-90%。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达80-90%,且实行不低于35%兜底支付,基本药物全部、全额纳入基金支付。而且,重大疾病实行二次补助,补助比例达50%,且上不封顶。

  另外,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、困难群体参保补贴,对低保、重残对象实行参保补贴,对五保、孤老、孤儿免费参保。目前已经有1.7万困难群众实现了病有所医,共为2912名新生儿补办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。三县居民医保实施市级统筹,协调解决市级统筹遗留问题,真正实现“同城同待遇”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财政补助的标准也有所调整,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320元。其中,中央财政补助180元;省财政对市补助70元,对县补助105元;市、区财政配套70元,按1:1分担;县级财政配套35元。(记者梁国利通讯员张世安)

  下一步,马鞍山市将继续加大参保扩面力度,完善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制度,完善付费方式改革,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国试点工作;同时,自2013年7月15日起,马鞍山市与六安、铜陵、芜湖三个城市在省内率先开通了单向与合肥15家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住院医疗费用,接下来将继续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。(皖江在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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