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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市出台规定规范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收缴

  为进一步加强马鞍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管理、规范安置补助费收缴和拨付,近日,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国土局、市征管局四单位联合出台了《关于马鞍山市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资金收缴拨付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

  该《通知》对征地安置补助费金额的确认、缴纳、拨付、结算及未批准项目退费做了具体规定;对未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的征地项目,市国土局不予上报征地报批资料,市征管局不予审核该项目应安置人员。

  《通知》还明确了征地安置补助费须按照征地项目进行资金核算,专款专用,接受监察、审计等部门监管,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挪用、混用、拖欠、截留征地补偿金和安置补助费的,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查处。(皖江在线 记者胡晓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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