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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加强中、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

   2018年中高考即将来临,为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,5月25日至6月16日期间,市环保、公安、住建、城管、教育、工商、文旅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全市中、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明确将采取强制性措施,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监督管理。

  《通告》规定,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,城区范围内的所有渣土运输、建筑施工、拆迁等现场,禁止在夜间(22时至次日凌晨6时)和中午(12时至14时)进行施工扰民作业(抢险、救灾除外)。此外,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,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,不得干扰居民、学生学习和休息;城区范围内除学校以外,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户外高音广播喇叭,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产生噪声的高音响器材;在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活动,禁止使用产生噪声的音响器材影响学生学习;使用家用电器、乐器或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和家庭装修时,应当控制音量,防止噪声干扰周围居民、学生的学习和休息。6月7至8日,6月14至16日考试期间,严格控制机动车在禁鸣区域和禁鸣路段鸣喇叭,在考场周围半径100米范围内实行强制性监控,保证各考场不受环境噪声干扰。

  《通告》明确,各类环境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为12345市长公开电话,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该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。全市各级环保、公安、住建、城管等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,组织联合执法行动,对影响考生复习和考试的各类噪声投诉作为急件办理,并对违反《通告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。

  (马鞍山日报 记者 王燕 通讯员 韩宁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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