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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“单独两孩”新政实施满月 发放42例生育证

   2月24日,记者从马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,马鞍山自1月23日实施“单独两孩”政策以来,已经发放了42例“单独两孩”生育证。根据测算,由于“单独两孩”政策的实施,2014年,该市预计增加新生婴儿1300名。

 
  1月23日,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修正案)》表决结果公布,“单独二孩”政策正式在我省落地,马鞍山于同日实施了该条例。根据修改后的新条例,马鞍山符合“单独两孩”政策的家庭共17545户。测算表明,2014年,马鞍山预计将增加1300名新生婴儿,近几年内,马鞍山可能会出现一波小的生育高峰,但随后会回落稳定。
 
  那么,如何办理《生育证》呢?马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办理程序与之前符合再生育条件家庭办理程序一样。符合修改后的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,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,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,填写完整的《再生育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,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(居)民委员会签署证明意见。同时携带:①双方身份证;②双方户口簿;③结婚证;④夫妻合影照片2张(近期免冠二寸);⑤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 
  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自收到《生育证申请审批表》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(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)签署审核意见,报县(区)人口计生委。县(区)人口计生委在收到《生育证申请审批表》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,符合条件的,签发生育证;不符合条件的,出具《不予批准再生育通知书》。(皖江在线 记者方燕 通讯员司春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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