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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:奋力打造安徽的“杭嘉湖”长三角的“白菜心”

  原标题:奋力打造安徽的“杭嘉湖”长三角的“白菜心”

  2020年马鞍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出炉

  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。今年环境日中国主题为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,旨在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,牢固树立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的理念,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。恰逢此时,2020年马鞍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出炉。

  2020年,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,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连续3年位列全省第一;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8.3%,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(PM_2.5),较上年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有下降,全年无严重污染天气;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,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%;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,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,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。

  关键词一 大气环境

  2020年,马鞍山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范围在23~205之间,空气质量状况为优的天数有95天,为良的天数有228天,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8.3%(按有效天数计算)。细颗粒物(PM_2.5)年均值浓度为36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下降16.3%;可吸入颗粒物(PM_10)年均值浓度为57.7微克/立方米,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,较上年下降14.6%;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10微克/立方米,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限值,较上年下降16.7%;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34微克/立方米,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限值,较上年下降5.6%;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.2毫克/立方米,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限值,较上年下降14.3%;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8微克/立方米,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,较上年下降16.9%;酸雨频率为6.22%,降水pH值年均值为6.23。

  关键词二 水环境

  马鞍山市地表水监测断面为16个,其中国控监测断面5个,省控监测断面11个。2020年16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。其中,Ⅰ~Ⅲ类和IV~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1.2%和18.8%。国控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。

  长江马鞍山段四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(以下同)中Ⅱ类,水质状况优。采石河上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Ⅱ类,下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,水质状况良好。雨山河下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,水质状况良好,与2019年相比水质明显好转。慈湖河下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Ⅳ类,与2019年相比水质明显好转。青山河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Ⅱ类,水质状况优。姑溪河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Ⅱ类,水质状况优。得胜河入江口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,水质状况良好;含山和县交界断面水质达到IV类,水质状况轻度污染。裕溪河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,水质状况良好。石臼湖水质符合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IV类,水质状况轻度污染。

  关键词三 声环境

  道路交通噪声。2020年,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.8dB(A),较上年下降0.2 dB(A),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54.8~74.3dB(A)之间,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强度为一级“好”。

  区域环境噪声。2020年,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.0dB(A),较上年下降0.6 dB(A)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44.7~66.5dB(A)之间,昼间区域声环境总体水平为二级“较好”。

  关键词四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

  2020年,市委、市政府全面推进“三大一强”专项攻坚行动,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零攻坚行动,中央、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306件信访件、171条反馈意见、“2+6+N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61个,均已全部完成整改。

  关键词五 污染防治

  大气污染防治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“1+8”专项行动,全面推进工业企业、建筑施工、道路扬尘、餐饮油烟、机动车尾气、散货码头、船舶修造、非煤矿山治理。推深做实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,宝武马钢累计完成43项共计70%产能超低排改造。全市4家水泥企业(熟料生产线)全部完成提标改造,颗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低于10、50、100毫克/立方米。狠抓秸秆禁烧,全年秸秆禁烧工作保持零火点。推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,建成2套固定式遥感设备。邀请华南所技术团队,对全市28个重点行业,编制“一厂一策”,实现差异化管控。启动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,开展源清单编制和源解析工作,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支撑。推进臭氧专项监督帮扶整改,259个交办察问题全部完成整改。2020年,全市累计PM_2.5平均浓度36微克/立方米,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8.3%,比去年同期上升17.6个百分点,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,整体位居全省前列。

  水污染防治。全面落实“水十条”,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5万吨/日扩建工程完成;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、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。全市35条黑臭水体已全面消除。全面开展9个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排查、污水处理设施评估专项行动。全面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,全面摸清长江入河排口底数,通过现场快速检测与实验室监测相结合,按照“应采尽采,有水皆采”,实现马鞍山市长江入河排口水质监测全覆盖;利用QV、CCTV及物探等技术,结合市政雨污管网图,完成“源-管-口”排污路径绘制。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“回头看”专项行动,促进县区建立水源地长效监管机制。完成马鞍山市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改造,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。

  土壤污染防治。印发《马鞍山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完善土壤环境管理框架体系。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完成12个新增补地块信息采集、18个地块布点采样、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。公布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,对4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、15个污水处理厂、9个工业园区及马钢新区、老区开展周边土壤监测。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。

  关键词六 环境执法监管

  全市严格贯彻落实《环境保护法》及配套办法,强化环境执法监管,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。2020年,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5起,累计罚款895.92万元;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61件,移送行政拘留6件,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2件,约谈有关单位及企业659家。

  关键词七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

  2020年,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149.50万吨,综合利用量2028.00万吨,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70.80万吨。处置量226.00万吨,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70.36万吨。综合处置利用率98.29%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投入试运行,总处置能力为150万吨,年处置能力为18.5万吨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0.57万吨,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为100%,其中29.6万吨企业自行处置利用。

  关键词八 新冠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管理

  新冠疫情期间,全市各级医疗机构、疫情防控隔离等场所医疗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安全处置,累计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计1312.32吨,其中发热门诊医疗废物47.08吨。

  关键词九 辐射环境管理

  全市136家辐射工作单位均依法取得《辐射安全许可证》。现有密封源191枚,其中Ⅱ类源4枚,Ⅳ类源51枚,Ⅴ类源136枚,放射源主要为Cs-137、Am-241等;射线装置392台,主要为工业用X射线探伤机及医用X射线机等。全年安全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5枚,其中Ⅱ类源4枚,Ⅴ类源1枚,安全收贮率100%。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。

  关键词十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

  全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33份,审批项目总投资额798.4亿元,其中环保投资48.3亿元。全年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1316份,涉及总投资额1608亿元,其中环保投资78.7亿元。提前完成省厅下达给马鞍山市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的目标任务,累计完成发证登记排污许可7379家,其中重点管理213家,简化管理企业667家,登记管理4839家,不发证不登记类1660家。同时完成24家企业排污许可日常管理中的变更、延续和注销。

  关键词十一 生态强市建设

  2020年,获得全省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。开展“绿盾2020”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。完成18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、5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,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,实现全市31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,全面完成“十三五”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目标任务。

  关键词十二 环境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

  借助马鞍山市主流媒体和市生态环境局“一网双微”平台,宣传解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配合中央及省内主流媒体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了6次集中采访报道。组织开展3次大型主题系列宣传活动。制作播放公益广告“美丽中国,我是行动者”。

  2020年,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获得《中国环境报》宣传先进单位称号,“马鞍山生态环境”政务新媒体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彰、市级优秀政务新媒体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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